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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某地一中学“150平方米小卖部招租项目”竞拍完成,5年租金总额成交价高达943万元,在社会引发议论。8月28日晚,当地表示,小卖部资产出租收入全部上缴县财政。(8月29日中国青年网)
这种新闻出街,想不被围观都难。从各方反应来看,焦点集中在几个方面:一间中学小卖部,租金为何这么高?租金这么高,为何商家抢着要?高租金最后会不会转化为高物价,从而把学生当“羔羊”?该中学在这个过程中扮演着什么角色?当地说了,租金收入全部上缴县财政。撇清责任,该中学是“一身轻松”了,但公众的疑虑并未完全冰释。
比如说,上述的第三个问号。有人替这间小卖部算了一笔账,平均日租金将超过5000元(包括寒暑假在内)。这意味着,小卖部老板每天都要净赚5000元以上才有奔头。对于一所有8300多名学生的学校来说,小卖部每天产生几千块钱利润“易过借火”。问题是,逐利之手是否有理性可言?无人敢打保票。一个处于封闭或半封闭区域中、缺乏同行自由竞争的市场,商品价格偏离市场规律再寻常不过。
可这还不是问题的关键,关键是中小学校该不该开小卖部?必须开的话,怎样经营才合适?关心这个议题的人都知道,教育部、市场监管总局、国家卫健委等部委对此早有说法,那就是“中小学校、幼儿园原则上不在校内设置小卖部、超市”。在此语境下,该中学不但设置小卖部,还大张旗鼓招标,是否合适?在我看来,不管943万元租金最终落到谁的口袋,此举于情不妥、于理不合。
原则上不允许,即便出于实际情况(比如,满足处于半封闭管理状态下学生的生活学习需要),校园小卖部非开不可,那也不应该采取如此操作——任由社会资本进入,按照市场那一套逻辑来经营。因为自由竞拍、价高者得,势必诱发经营商提高小卖部商品售价,大赚学生的钱。理想的方式应该是,坚持服务理念,秉持公益原则,让小卖部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基本服务。就算没法做到让校园小卖部商品比外面便宜,至少也不应该更贵。文/广州日报评论员 练洪洋图/新华社